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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不利证据(修)

所属书籍: 我的印钞机女友

两人目光触在一起, 着实对视了有几分钟。

飘窗外面传来沙沙的雨声。

最终还是程白先向旁边看了一眼, 提醒道:“粥快凉了。”

“哦。”

边斜这才一挑眉, 侧身翻回去, 把程白放开了, 一脸的稀松平常,又把刚才的粥给端了起来,浑然跟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

程白于是觉得这人是个切开黑。

她莫名笑了一声。

人从床上起身, 把身上略显凌乱的衣服整理了一下,也端起了自己那份粥。

这几天边斜都待在自己家里,毕竟到了要死要活的赶稿期,再一个月写不完的话就赶不上上半年的出书计划了。

但对方不让的案子他还是很关心的。

当下便问:“今天是第一次调解吧,情况怎么样?”

程白一想起调解室里的情况就有点头疼:“对方当事人和代理律师都不好沟通, 提出的条件非常高, 甚至想要分方不让在明天诚的股份。我估计达成的希望渺茫。朱律师那边早就请人着手对殷晓媛进行调查了,目前已经有一些东西发到了我手上, 还得一会儿回去看看。”

边斜一脸好奇:“方不让去了吗?”

程白摇头:“想也知道他不可能去啊。不过想想, 他要真去了,那场面我还真想象不出来。”

从来只看见身边女人流水似的换, 却几乎没看见哪个女人对他横眉冷对还敢分他的钱。

她琢磨着上庭的时候肯定格外好看。

只是不知道到时候方不让是不是去。

边斜于是“啧”了一声, 不无遗憾:“那可真是太可惜了!”

程白看出来了:“你这瓜吃得好像还挺开心。”

边斜立刻摇头, 矢口否认:“作家八卦一下也能叫‘吃瓜’吗?干我们这行最重要的是什么, 是要有一颗对外面充满好奇的心!”

程白终于无言以对。

两个人聊完。

她确认完边斜这边感冒没大碍之后, 便道过“晚安”, 回了自己家, 把电脑打开,开始看起朱守庆那边发过来的各种调查资料,一直看到凌晨一点。

第二天一早先到明天诚那边跟众人碰头,处理两个律所合作的破产管理;下午又跟朱守庆一起驱车到律所参与法院所主持的双方调解。

第一回方不让不来已经很没诚意了。

第二回方不让依旧没来不说,干脆连对方当事人殷晓媛都直接不出现了,就留他们双方三位律师和负责调解的法官面面相觑。

这样的调解能有个好结果才是见鬼了。

可以说双方的态度已经十分明确。

在相互开出的条件上完全无法达成一致,存在着巨大的利益分歧。

但没有一个人提出要提前终止调解。

双方在相互都知道调解不可能成功的前提下,愣是在调解室里折腾了一周。

法官差点都被他们折腾得没了脾气。

作为代理律师的他们,在此期间十分尽职地试探着,想要得知放真正的诉求和底线,以期在后续的诉讼中施展出更有针对性的手段。

正所谓“蛇打七寸”。

当然,更重要的是为了拖延。

法院每一起诉讼都有相对固定的举证期限,像这种涉及到巨额利益分配的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恨不能将对方查个底儿掉,让自己手上掌握更多、更充分的对自己有利、对对方不利的证据。

程白、朱守庆是这个打算。

女方那边的律师明显也是一样的筹谋。

这种情况下就看谁查得更透。

朱守庆每次调解回来看手上那一大堆的证据都觉得焦头烂额:“其实调解的时间拖长了,刘臻那边肯定能搜集到更多对我们不利的证据。毕竟方Par的黑料搜集起来简直半点难度都没有!”

说到这里时他看方不让的眼神都能杀人了。

程白也只能尽量安慰,聊胜于无:“您反过来想,女方手上本来就有不少对我们不利的证据,可我们的手上却很少有对女方不利的证据。拖延时间多搜集一下的话还有希望,要连这点时间都不争取的话,只怕连那点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了。”

只是话虽这么说,调解的时间终究也没有能拖延多久。

女方律师刘臻也不是傻子。

她们的确有拖延时间多调查对方取证的需求,但更重要的是给方不让这边施压,所以第七天的时候,可能手里已经掌握到了不少的证据,觉得事情十拿九稳了,便怎么也不肯再继续调解。

负责法官当即就同意了。

本来案件就已经进入了诉讼程序,男女双方又根本就不存在调解成功的可能,所以干脆地暂时给这项工作画上句号。

反正民事诉讼,想调解随时。

等他们改主意了再说不迟。

说来也巧,法院那边分到这起案件的主审法官正好是尚菲。

得知消息的当天她就给程白发来了一串狼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竟然这么幸运,有生之年竟然能接到圈内这种大佬的离婚官司,等审完绝对能在履历上添上光辉的一笔,拿出去跟别人炫耀了。

程白却一点也不乐观。

她回了尚菲一句:“别高兴太早。”

果然,第二天刘臻就直接向法院提出了针对主审法官的回避申请,称尚菲和被告律师程白是大学同学,多年好友,关系甚密,她的当事人殷晓媛很担心自己是否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希望民事庭这边酌情更换法官。

才高兴了没一天的尚菲就这么被换掉了。

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有这么倒霉:“虽然不能否认他们的申请有道理,可上海这地方司法环境已经算是十分干净了吧。都是搞法律的谁还能不认识谁了?我还能舍弃自己的名誉瞎判案吗?!理智上能接受被换掉,可情感上怎么那么想骂她呢?气死我了!”

很快又换了一位新的主审法官。

朱守庆和程白一看,整个脑袋都大了。

姓陶,叫陶文道。

严格算起来他还是尚菲的师父。

尚菲知道这件事时是这么评价的:“哎哟,他是老法师了,我刚进民事庭就是他带的我,只是人有点认死理,一根筋,在法院里得罪了挺多人的,这么多年下来也没见升迁。不过他自己好像也不是很在乎。老陶为人挺不错的,但你知道年纪大,家庭观念很重,思想比较传统,又很不待见那些到处钻营的律师。你们这桩案子遇到他,有点‘雪上加霜’了。”

破产管理那边是越理越顺,眼看着已经迈入正轨;方不让这离婚官司却是截然相反,随着诉讼程序一步步推进,越来越多的状况出现,程白心里也就越来越没底。

他们查过,陶文道跟刘臻没什么关系。

也就是说不可能再通过回避申请来更换法官。

再说了,就算能换,换掉之后情况也未必对他们有利:天底下有几个法官会喜欢方不让这种人?

这他妈简直就是“法官公敌”!

换一个说不定会更糟。

而且在法官的人选上太折腾,是很败好感的一件事。

冠冕堂皇地说,法院都是依法判决,不存在被情感左右;可真接触过法院就知道,法院也是人,是人就有脾气,有情感偏向,有的案件里这种情感和好恶不重要,但在有的案件里却非常重要。

比如离婚案。

一地鸡毛,情理和法理傻傻分不清楚。

朱守庆在知道陶文道接手案件之后,情绪便被阴郁笼罩,在会议室里大发脾气:“不知不觉间又吃个暗亏,查女方查了半天也就查到人家和现任吃饭约会亲亲嘴儿,别说床照了,连个开房记录都没有!官司还没打就输一半,打这么多年官司还是头一回这么憋屈!叫他妈什么事儿!”

程白接不上话。

这种时候她只能盯着手上那几张照片,假装自己的确是个花瓶。

殷晓媛的现任,或者说得更准确一点,“情人”,长得很英俊。

是个外国人。

金发碧眼,深目高鼻,常穿着T恤和牛仔裤。

照片大多是他们走在大街上,或者坐在饭店的窗边一起用餐。有的将殷晓媛搂在自己的怀里,有的深情对视,还有的站在喷泉前面拥吻。

殷晓媛在这些照片里的神情都十分幸福。

翻完这些照片之后,程白再重新看那边正在看破产管理相关文件的方不让,很自然地觉得他头上有点发绿。

一时之间她很想把照片给他看看。

但方不让似乎察觉到了她的企图,竟从文件堆里抬起头来,淡淡对她道:“收起来吧,我已经看过了。”

程白顿觉索然无味。

*

在举证期限方面,朱守庆也跟对方律师刘臻撕了个轰轰烈烈,前者说谨慎为好,举证期限最起码得要个三个月半年,后者却说她的当事人已经不想再忍耐这种不平等的、充满了背叛和侮辱的婚姻一天,觉得一个月顶天了。

协商不成,最后还是法院定了两个月。

夫妻感情方面的东西倒是其次,方不让那些财产要整理清楚是真的需要花费一段时间。

朱守庆是不是已经帮方不让转移了一部分财产,程白不清楚,也不过问,只知道在这部分方不让和朱守庆呈现给法院和对方的态度是十分配合的。

也许是为了给法官一个好印象吧。

但在寻找对己方有利证据和对对方不利证据的路途上,却称得上是“举步维艰”了。

在这种处于劣势的情况下,知道对方搜集到了什么证据对他们来说极为重要,于是他们不断跟法院提交申请,终于争取到了证据交换。

第一次安排在4月中旬。

依旧只有双方律师到场。

结束交换后,女方律师刘臻一脸的冷嘲,就对他们说了一句话:“我方当事人的条件你们都知道,想要和解还来得及,有意向不妨打我电话。”

朱守庆和程白都没回话。

两个人从法院走出来的时候脸色都是铁青。

在回程的车里也是一路沉默。

即便早知道方不让是个荒唐人,他们也提前从方不让这里得到过自以为足够的心理准备,但当对方律师把那些证据都拍到他们脸上时,依旧让人觉得心率和血压直线飙升。

对方的证据简直是全线压倒!

不管是争财产还是争孩子,方不让半点优势都不占!

两个人回到明天诚之后,正赶上方不让在会议室里见别的客户,于是干脆坐在了他的办公室里等。

程白皱着眉。

朱守庆则一脸阴沉地翻着手里一沓照片。

没一会儿,方不让回来了。

进来抬眼一看这坐在沙发上的两个人就知道证据交换环节的情况很不利。

但这在他看来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所以只视若寻常地把西装外套解了下来,交给助理挂在一旁,随意地问道:“有什么不在我们预料范围之内的证据吗?”

“啪!”

猝不及防的一声。

朱守庆劈手就把那一沓照片摔在了他面前:“我以为你顶多带着女人出席过一些活动,毕竟你自己也是位大律了,不至于留下太不干净的首尾成为人家的把柄。结果你看看,人家居然查到你们同居!甚至可能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要不是13年废止了相关司法解释,刘臻都能到刑警支队去报案说你重婚了!你解释解释?”

一般来讲,离婚案件中常见的一种争议就是“婚姻过错方”到底是谁,因为无过错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这些过错行为里便包括了: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方不让那些女伴顶多算是婚外性行为,出轨,还不至于构成“婚姻过错”。

可如果这种关系上升到“同居”就完全是另一种概念了。

婚姻法所称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共同生活,关系相对稳定,且共同生活的时间达到三个月以上。

方不让不是法盲。

众所周知他身边几乎没有几个女人能待到三个月以上。

所以在听见“同居”这两个字的时候,他那冷峻的长眉便是一挑,倒也没有因为朱守庆这爆炸的态度而发作,只是伸出两根手指把那些散开的照片往自己面前拨了拨。

这一瞬间眼角便微微抽搐了一下。

照片都是他跟另一个女人的亲密照。

各种场合的都有。

甚至还有和天志那一场跨年活动的。

更让人悚然的是,这里面竟然有很多都是自拍,看拍摄视角轻而易举就能判别!

“苏妙……”

方不让微微眯了眼,压在这几张照片上的手指有些用力。

如果不是现在看到这些照片,他差不多都要忘记自己还跟这个女人有过一段了,毕竟已经成为了过去式——

他从来不把自己昂贵的脑域留给这些露水情缘。

这个女人,程白也是曾经见过还打过照面说过两句话的,正是去年跨年活动里被方不让带着去的那个女人,印象里好像也跟了有一段时间。

有三个月吗?

也不记得了。

殷晓媛一方的证据,有苏妙所居住小区的保安作证,有他们去过的一家会所的前台作证,甚至……

有苏妙本人作证!

朱守庆整个人都要晕过去了:“你打官司的时候干净利落半点错没有,怎么轮到自己到处都是坑?!看看这什么情况,你睡过的女人都反水了!”

一般来讲,情人包养,好聚好散。

没道理还转过头反咬金主一口的。

程白不觉得方不让有这么蠢,会给人留下这种把柄。这可是个结了婚连家都不回的人,怎么可能还跟苏妙在一起“共同生活”?

苏妙也不是个蠢人啊。

到底中间出了什么事,有什么纠葛,居然让她跟殷晓媛搭上了线?

程白忽然就想起了前阵子听方不让助理宋京打电话时提到的那位新欢“吴小姐”……

总而言之,原配和小三联起手来了,真是前所未有的奇景。

办公室里的枪药味儿实在太重。

连方不让的脸色十分莫测。

她抬头看了看,又埋下头去,只在心里默念一声“我是花瓶”,一点也不想插话。

但万万没想到,方不让沉着脸看了这照片有一会儿,抬起头来时没搭理朱守庆一句,竟然直接看向了她:“程律怎么看?”

※※※※※※※※※※※※※※※※※※※※

*

感谢文下小伙伴提醒,避免了一个Bug,我还以为重婚现在还存在民法刑法两种解释之间的冲突争议,压根儿不知道13年已经废止了相关的司法解释。

所以目前方不让面临的危机就改成了“同居”。

后续着重解决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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